损益类会计科目解释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实现的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无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者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的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者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者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者摊销额等。除主要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者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税金及附加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销售费用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管理费用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该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以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以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财务费用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者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者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因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所得税费用企业确认的应该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