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助力医保精确管理
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监管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是长期以来医疗保险管理领域的实践难题和监管瓶颈。医保医师管理工作是医疗保险迈向精细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紧紧围绕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这一崭新课题,积极探索实践,广泛吸收借鉴,初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保医师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先进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开展医保医师管理工作的条件
(一)找准症结,超前谋划。多年来,协议管理一直是医疗保险经办部门采用的传统管理模式,监管主体是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影响医疗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医师却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年初,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在总结以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医院、座谈研讨,于年4月22日,正式出台了《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办法》,提前完成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关于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的要求。
(二)领导重视,多方联动。一项新政的顺利实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多方的支持。近年来,濮阳市医疗保险工作得到了省厅、市级领导的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