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重症肌无力 > 疾病常识

中国重症肌无力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20

《中国重症肌无力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

前言:多数网友想知道重症肌无力的治疗,今天特意查找了年的指南分享给大家,今后可能会把最新的研究进展综述一下。-----雨林医风

西安医院神经内科

李柱一

定义:重症肌无力是指乙酰胆碱受体抗体介导、细胞免疫依赖、补体参与,主要累及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后膜乙酰胆碱受体的获得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导致重症肌无力(myastheniagravis,MG)的病因包括自身免疫、被动免疫(暂时性新生儿重症肌无力)、遗传性(先天性肌无力综合征)及药源性(D-青霉胺等)因素。平均发病率约为7.40/百万人/年(女性7.14,男性7.66),患病率约为1/5,。重症肌无力在各个年龄阶段均可发病,发病率呈现双峰现象,在40岁之前,女性发病高于男性(男:女为3:7),在40-50岁之间男女发病率相当,在50岁之后,男性发病率略高于女性(男:女为3:2)。

一、临床表现和分类

1.临床表现

某些特定的横纹肌群表现出具有波动性和易疲劳性的肌无力症状,通常眼外肌受累最常见,晨轻暮重,持续活动后加重、休息后可缓解。

眼外肌无力所致非对称性上睑下垂和双眼复视是MG最为常见的首发症状(见于50%以上的MG患者),还可出现交替性上睑下垂、双侧上睑下垂、眼球活动障碍等,瞳孔大小正常。面肌受累可致鼓腮漏气、眼睑闭合不全、鼻唇沟变浅、苦笑或面具样面容。咀嚼肌受累可致咀嚼困难。咽喉肌受累出现构音障碍、吞咽困难、鼻音、饮水呛咳及声音嘶哑等。颈部肌肉受累以屈肌为著。肢体各组肌群均可出现肌无力症状,以近端为著。呼吸肌无力可致呼吸困难、发绀等。

2.临床分类:改良Osserman分型

Ⅰ型:眼肌型,病变仅局限于眼外肌,无其他肌群受累和电生理检查的证据。

Ⅱ型:全身型,有一组以上肌群受累。

ⅡA型:轻度全身型,四肢肌群轻度受累,伴或不伴眼外肌受累,通常无咀嚼、吞咽和构音障碍,生活能自理。

ⅡB型:中度全身型,四肢肌群中度受累,伴或不伴眼外肌受累,通常有咀嚼、吞咽和构音困难,自理生活困难。

Ⅲ型:重度激进型,起病急、进展快,发病数周或数月内累及咽喉肌,半年内累及呼吸肌,伴或不伴眼外肌受累,生活不能自理。

Ⅳ型:迟发重度型,隐袭起病,缓慢进展,两年内逐渐由Ⅰ、ⅡA、ⅡB型累及呼吸肌。

Ⅴ型:肌萎缩型,起病半年内可出现骨骼肌萎缩。

二、辅助检查

1.药理实验:甲基硫酸新斯的明试验时,成人皮下注射1-1.5mg,可同时皮下注射阿托品0.5mg以消除其M胆碱样副作用;儿童可按0.02-0.03mg/kg,最大用药剂量不超过1mg。注射前可参照重症肌无力临床绝对评分标准(见表1)。记录一次单项肌力情况,注射后每10分钟记录一次,持续记录60分钟。以改善最显著时的单项绝对分数,依照公式计算相对评分。相对评分=(试验前该项记录评分-注射后每次记录评分)/试验前该项记录评分×%,作为试验结果判定值。其中25%为阴性,25%-60%为可疑阳性,60%为阳性。

2.电生理检查:

①低频重复电刺激(RNS):使用低频重复电刺激(2-5Hz),常规检查面、腋、尺神经,持续时间为3秒,结果判断用第4或5波与第1波相比,波幅衰竭50%以上。服用胆碱酯酶抑制剂的患者需停药8-12小时后做此项检查。

②单纤维肌电图(SFEMG):使用特殊的单纤维针电极通过测定“颤抖”(Jitter)研究神经-肌肉传递功能,“颤抖”通常15-20微秒;超过55微秒为“颤抖”增宽,一块肌肉记录20个“颤抖”中有2个大于55毫秒则为异常。

3.血清学检查:

①乙酰胆碱受体(AChR)抗体:约在30-50%的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患者血中可检测到AChR抗体,约在80-90%的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血中可检测到AChR抗体。抗体检测阴性者不能排除重症肌无力的诊断。

②抗骨骼肌特异性受体酪氨酸激酶(抗-MuSK)抗体:约在50%的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阴性的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血中可检测到抗-MuSK抗体。其余患者可能存在某些神经肌肉接头未知抗原的抗体或因抗体水平/亲和力过低现有手段无法检测的抗体。

③抗横纹肌抗体:包括抗titin抗体、抗RyR抗体等。重症肌无力患者伴有胸腺瘤或病情较重且对治疗不敏感的患者此类抗体阳性率较高。

4.胸腺影像学检查:约15%左右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同时伴有胸腺瘤,约60%重症肌无力患者伴有胸腺增生;纵膈CT胸腺瘤检出率可达94%;约20-25%胸腺瘤患者出现重症肌无力症状。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

(1)临床特征:某些特定的横纹肌群肌力表现出波动性和易疲劳性,通常以眼外肌最常受累,肌无力症状晨轻暮重,持续活动后加重,经休息后缓解。

(2)药理学特征:皮下注射胆碱酯酶抑制剂甲基硫酸新斯的明后,以改善最显著时的单项绝对分数计算相对评分,各单项相对评分中有一项阳性者,即定为新斯的明试验阳性。

(3)电生理学特征:低频重复频率刺激可使波幅衰竭50%以上;单纤维肌电图测定的“颤抖”增宽。

(4)血清学特征:可检测到AChR抗体,或抗-MuSK抗体。

临床可能:典型的临床特征、同时具备药理学特征和/或电生理学特征,并排除其他可能疾病。

临床确诊:在临床可能的基础上,同时具备血清学特征。

2.鉴别诊断

(1)眼肌型重症肌无力的鉴别诊断:见表2。

(2)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鉴别诊断:见表3。

表1:重症肌无力临床绝对评分标准

项目

绝对评分标准

0分

1分

2分

3分

4分

上睑无力评分

(左、右眼分别计分)

平视正前方时上睑遮挡角膜水平为11-1点

平视正前方时上睑遮挡角膜水平为10-2点

平视正前方时上睑遮挡角膜水平为9-3点

平视正前方时上睑遮挡角膜水平为8-4点

平视正前方时上睑遮挡角膜水平为7-5点

上睑疲劳试验评分

(左、右眼分别计分)

持续睁眼向上方注视,出现眼睑下垂的时间60秒(以上睑遮挡角膜9-3点为标准)

持续睁眼向上方注视,出现眼睑下垂的时间为31-60秒

持续睁眼向上方注视,出现眼睑下垂的时间为16-30秒

持续睁眼向上方注视,出现眼睑下垂的时间为6-15秒

持续睁眼向上方注视,出现眼睑下垂的时间≤5秒

眼球水平活动评分

(左、右眼分别计分)

同侧眼外展加内收露白毫米数之和≤2毫米

同侧眼外展加内收露白毫米数之和为3-4毫米

同侧眼外展加内收露白毫米数之和为5-8毫米

同侧眼外展加内收露白毫米数之和为9-12毫米

同侧眼外展加内收露白毫米数之和12毫米

上肢疲劳试验评分

(左、右侧分别计分)

双臂侧平举大于秒,出现上肢疲劳

双臂侧平举大于61-秒,出现上肢疲劳

双臂侧平举大于31-60秒,出现上肢疲劳

双臂侧平举大于11-30秒,出现上肢疲劳

双臂侧平举0-10秒,出现上肢疲劳

下肢疲劳试验评分

(左、右侧分别计分)

仰卧位双下肢同时屈髋屈膝90次后大于秒出现下肢疲劳

仰卧位双下肢同时屈髋屈膝90次后61-秒出现下肢疲劳

仰卧位双下肢同时屈髋屈膝90次后31-60秒出现下肢疲劳

仰卧位双下肢同时屈髋屈膝90次后11-30秒出现下肢疲劳

仰卧位双下肢同时屈髋屈膝90次后0-10秒出现下肢疲劳

面肌无力评分

正常

闭目力稍差,埋睫征不全

闭目力差,埋睫征消失

闭目不能,鼓腮漏气

撅嘴不能,面具样面容

咀嚼、吞咽功能评分(×2)

正常进食

进普食后疲劳,时间延长,不影响每次进食量

进普食后疲劳,时间延长,影响每次进食量

不能进普食,只能进半流食

鼻饲管进食

呼吸肌功能评分(×2)

正常

轻微活动时气短

平地行走时气短

静坐时气短

人工辅助呼吸

表2:眼肌型重症肌无力的鉴别诊断

病名

病因

症状和体征

辅助检查

新斯的明试验

AchR-Ab检测

电生理检查

其他

Miller-Fisher

综合征

属于Guillain-Barré综合征变异型

急性眼外肌麻痹,共济失调和腱反射消失

阴性

阴性

可有周围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脑脊液蛋白-细胞分离现象

慢性进行性眼外肌麻痹(CPEO)

属于线粒体脑肌病

双侧无波动性眼睑下垂,可伴有近端肢体无力

阴性

阴性

可有肌源性损害,部分可伴周围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血乳酸轻度增高,肌肉活检和基因检测有助于诊断

眼咽型肌营养不良(OPMD)

属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可伴无波动性的睑下垂,斜视明显但无复视

阴性

阴性

可有肌源性损害

肌酶轻度增高,肌肉活检和基因检测有助于诊断

眶内占位病变

眶内肿瘤、脓肿或炎性假瘤等

眼外肌麻痹,可伴有结膜充血、眼球突出、眼睑水肿

阴性

阴性

正常

眼眶MRI、CT或超声检查有助于诊断

脑干病变

如滑车、外展和部分动眼神经麻痹、核间性眼肌麻痹、一个半综合征等

眼外肌麻痹,可伴有相应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阴性

阴性

脑干诱发电位可有异常

头颅MRI检查有助于诊断

Graves眼病

属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

限制性眼外肌无力不伴眼睑下垂,可有眼睑退缩症状

阴性

阴性

正常

眼眶CT显示眼外肌肿胀,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表3: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鉴别诊断

病名

病因

症状和体征

辅助检查

新斯的明试验

AchR-Ab检测

电生理检查

其他

Guillain-Barré

综合征

免疫介导的急性炎性周围神经病

弛缓性肢体肌肉无力,腱反射减低或消失,无病理反射

阴性

阴性

运动神经传导潜伏期延长、速度减慢、传导阻滞、异常波形离散等

脑脊液蛋白细胞分离现象

慢性炎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CIDP)

免疫介导的慢性运动感觉周围神经病

弛缓性肢体肌肉无力,套式感觉减退,腱反射减低或消失,无病理反射

阴性

阴性

运动、感觉神经传导速度减慢、传导阻滞、异常波形离散等

脑脊液蛋白细胞分离现象

Lambert-Eaton

综合征

免疫介导的累及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前膜电压依赖性钙通道的疾病

肢体近端无力、易疲劳,患肌短暂用力后肌力有所增强,持续收缩后又成病态疲劳

部分有阳性反应

阴性

低频重复电刺激使波幅减低,高频重复电刺激可使波幅增高

多继发于小细胞肺癌,也可并发于其它恶性肿瘤

进行性脊肌萎缩(PSMA)

属于运动神经元病的亚型

弛缓性肢体肌肉无力和萎缩、肌束震颤、腱反射减低或消失,无病理反射

阴性

阴性

呈神经源性损害,可有明显的纤颤电位、运动单位减少和巨大电位

可有肌酶轻度增高,肌活检为神经源性损害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PMD)

原发于肌肉组织的遗传病

进行性加重的弛缓性肢体肌肉无力和萎缩,腱反射减低或消失,无病理反射

阴性

阴性

呈肌源性损害

肌酶升高、肌肉活检和基因检测有助于诊断

(续上表)

病名

病因

症状和体征

辅助检查

新斯的明试验

AchR-Ab检测

电生理检查

其他

多发性肌炎

多种原因导致的骨骼肌间质性炎性病变

进行性加重的弛缓性肢体肌肉无力和疼痛,无病理反射

阴性

阴性

呈肌源性损害

肌酶显著升高、肌肉活检有助于诊断

肉毒中毒

肉毒杆菌毒素累及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前膜所致疾病

病前有进食污染食品病史,眼外肌麻痹、瞳孔扩大和对光反射迟钝,吞咽、构音、咀嚼无力,肢体对称性弛缓性瘫痪,可累及呼吸肌

部分有阳性反应

阴性

低频重复电刺激无明显递减,高频重复电刺激可使波幅增高或无反应,取决于中毒程度

对食物进行肉毒杆菌分离肌毒素鉴定

有机磷中毒(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IMS)

有机磷类化合物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所致疾病

病前有明确的毒物接触史,可出现胆碱能危象,吞咽、构音、咀嚼无力,肢体弛缓性瘫痪,可累及呼吸肌,腱反射减低或消失

部分有阳性反应

阴性

高频重复电刺激可出现类重症肌无力样波幅递减现象

多于有机磷类化合物急性中毒后1-7天出现

蛇咬伤

神经毒素作用于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前膜,产生肉毒杆菌毒素样作用,或作用于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后膜,产生箭毒样作用

病前有明确的蛇咬伤史,可出现吞咽、构音、咀嚼无力,肢体弛缓性瘫痪,可累及呼吸肌

部分有阳性反应

阴性

重复频率刺激可出现类肉毒中毒或类重症肌无力样改变

通过齿痕早期判断,通过血清学检测早期确诊

四、治疗

1.治疗方法

(1)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

溴化吡啶斯地明是最常用的胆碱酯酶抑制剂,用于改善临床症状,是所有类型重症肌无力的一线用药,特别是新近诊断患者的初始治疗,并可作为单药长期治疗轻型患者(C级推荐,Ⅲ类证据)。其使用剂量应个体化,不宜单独长期使用,一般应配合其他免疫抑制剂或/和免疫调节剂联合治疗。

药名

常用量

持续时间

等效剂量(mg)

用法

甲基硫酸新斯的明

1.0-1.5mg/次

0.5-1小时

1.0

注射

溴化吡啶斯地明

90-mg/天

2-8小时

.0

口服

溴化新斯的明

22.5-mg/天

3-6小时

30.0

口服

美斯的明

60mg/天

4-6小时

10.0

口服

(2)免疫抑制和调节药物治疗:

①糖皮质激素: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口服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等是一线选择药物,可以使70-80%的患者得到缓解或显著改善(D级推荐,Ⅳ类证据)。联合使用双磷酸盐类药物或抗酸药物可以降低骨质疏松、胃肠道并发症(Ⅳ类证据)。口服强的松可从0.5-1mg/kg/d晨顿服开始,视病情变化情况调整。如病情稳定并趋好转,可维持4-16周后逐渐减量,每2-4周减5-10mg,至20mg后每4-8周减5mg,直至隔日服用最低有效剂量。如病情危重,可使用糖皮质激素冲击,期间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因糖皮质激素可使肌无力症状在4-10天内一过性加重并有可能促发肌无力危象。甲基强的松龙使用方法为1mg/天,连续静脉注射3天,然后改为mg静滴2天,或者地塞米松10-20mg/天,连续静脉注射1周后改为强的松1mg/kg/d晨顿服。症状缓解后,维持4-16周后逐渐减量,每2-4周减5-10mg,至20mg后每4-8周减5mg,直至隔日服用最低有效剂量。

药名

相当抗炎作用(mg)

潴钠作用

等效剂量(mg)

氢化考的松

1.0

++

30.0

考的松

0.8

++

25.0

强的松

4.0

+

5.0

甲基强的松龙

5.0

-

5.0

地塞米松

30.0

-

0.75

②硫唑嘌呤:硫唑嘌呤与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比单用糖皮质激素效果更好(A级推荐,Ⅰ类证据),单独使用硫唑嘌呤时虽有免疫抑制作用但不及糖皮质激素(Ⅲ类证据)。多于使用后4-12个月起效,6-24个月后达到最大疗效。其使用方法为:儿童1-3mg/kg/d,成人2-4mg/kg/d分2-3次口服,可长期使用。

③甲氨蝶呤:主要用于一线免疫抑制药物无效的患者,但目前缺乏在重症肌无力患者中使用的证据。其使用方法为:20-50mg静脉滴注,每4天1次,连用2-4周。

④环磷酰胺:主要用于糖皮质激素与硫唑嘌呤、甲氨蝶呤、霉酚酸酯或环孢菌素联合使用不能耐受或无效的患者。与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可以显著改善肌无力症状,并减少糖皮质激素使用剂量(B级推荐,Ⅱ类证据)。其使用方法为:成人1mg静脉滴注每5天1次,mg静脉滴注每周2-3次,或mg/d口服,直至总量10g;儿童3-5mg/kg/d(不大于mg)分2次口服,好转后减量,用2mg/kg/d维持(不大于50mg)。

⑤环孢菌素:主要用于硫唑嘌呤不能耐受或无效的患者。可以显著改善肌无力症状,并降低血中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浓度(B级推荐,Ⅱ类证据)。其使用方法为::6mg/kg/d口服12个月。

⑥霉酚酸酯:可以试用于硫唑嘌呤不能耐受或无效的患者,但其在重症肌无力患者中的治疗作用未经明确证实(B级推荐,Ⅱ类证据)。

⑦FK:病例报道和小的开放性研究表明可以改善临床症状,试用于临床症状控制不好,特别是RyR抗体阳性患者(C级推荐,Ⅲ类证据)。

⑧针对白细胞抗原的抗体治疗:病例报道使用针对不同淋巴细胞亚群的单克隆抗体,如抗CD20抗体和抗CD4抗体,可以改善难治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症状(Ⅳ类证据),但在推荐之前仍需更多的证据。

在使用上述免疫抑制剂时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如果免疫抑制剂对肝、肾功能和血常规影响较大,如转氨酶升高或白细胞、血小板降低较明显,则应停用或者选用其他药物。

(3)静脉注射用丙种球蛋白:使用适应症与血浆交换相同,主要用于病情急性进展患者、胸腺切除术前准备、以及作为辅助用药。与血浆交换疗效相同但副作用更小(A级推荐,Ⅰ类证据)。在稳定的中、重度患者中重复使用并不能增加疗效或减少糖皮质激素的使用量(Ⅰ类证据)。多于使用后10-15天起效,作用可持续约60天或更长。其使用方法为mg/kg/d,连续静脉注射5天。

(4)血浆交换:适用于短期治疗,主要用于病情急性进展患者、肌无力危象患者、肌无力患者胸腺切除术前和围手术期处理、以及免疫抑制治疗初始阶段(B级推荐,Ⅳ类证据);长期重复使用并不能增加远期疗效(B级推荐,Ⅰ类证据)。通常1周内起效,持续1-3个月。血浆交换第一周隔日1次,共3次,其后每周1次。交换量每次用健康人血浆1ml和代血浆ml。需要注意的是在丙种球蛋白使用后三周内不进行血浆交换。

(5)胸腺摘除手术治疗:

确诊胸腺瘤患者应行胸腺摘除手术,而不考虑重症肌无力的严重程度,早期手术治疗可以降低肿瘤扩散的风险(A级推荐)。对于不伴有胸腺瘤的重症肌无力患者,轻型者(Osserman分型Ⅰ-Ⅱ)不能从手术中获益,而相对较重患者(Osserman分型Ⅱb-Ⅳ)特别是全身型合并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阳性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则可能在手术后临床症状得到改善或缓解(B级推荐,Ⅱ类证据);对于MuSK抗体阳性的重症肌无力患者,胸腺摘除手术对肌无力的疗效不佳;而对于乙酰胆碱受体抗体和MuSK抗体均为阴性的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也应早期行胸腺摘除手术治疗。未成年重症肌无力患者胸腺摘除手术仍存在争议。

(6)放射治疗:

①胸腺放射治疗:其作用机制与胸腺摘除相似,但其疗效并不肯定,并可能造成胸腺邻近组织损伤,副作用较大,国际上已弃用,国内仍有部分单位使用。

②全身放射治疗:适用于严重耐药而行胸腺摘除的重症肌无力患者,照射量0.1Gy,每周3次,总量1.8-2.3Gy。

(7)其他:

呼吸肌训练和在轻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中进行力量锻炼,可以改善肌力(C级推荐,Ⅲ类证据)。建议患者控制体重、限制日常活动、注射季节性流感疫苗等。

2.治疗方法的选择

确诊为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如患者合并有胸腺瘤应行胸腺摘除手术;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阳性且对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不敏感的全身型患者,也可考虑在发病1年内行胸腺摘除手术。对于肌无力症状进行性加重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应使用免疫抑制剂,推荐联合使用强的松和硫唑嘌呤,并加用双磷酸盐类药物或抗酸药物降低骨质疏松、胃肠道并发症;对于这一方案无效或不能耐受的患者,可以使用其他推荐的免疫抑制剂。

(1)不同类型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药物选择。

①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任何年龄均可起病,相对的发病高峰是十岁之前的儿童和四十岁之后的男性,超过50%的重症肌无力患者以单纯眼肌型起病,患者病初可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剂量应个体化,如果疗效不佳可考虑联合应用糖皮质激素或甲基强的松龙冲击治疗。近年来回顾性研究表明,口服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等,治疗新发的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患者,相比于单纯使用抗胆碱酯酶药物或没有治疗者,可以明显改善眼部症状,并有效地预防向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转化,但目前仍然缺乏前瞻性随机对照的研究结果。

②全身型重症肌无力:只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不足以完全改善症状,需要在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的基础上,联合使用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或环孢菌素等免疫抑制剂治疗。部分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需要甲基强的松龙冲击治疗,其中有部分患者在冲击过程中病情出现一过性加重,甚至需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经甲基强的松龙冲击治疗后疗效仍欠佳者,考虑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冲击治疗。

③重症肌无力危象:呼吸肌功能受累导致严重呼吸困难状态,危及生命,应予以积极抢救治疗,严密监测动脉血气分析中血氧饱和度和二氧化碳分压情况,并判断是肌无力危象还是胆碱能危象(见表4)。如为肌无力危象,应酌情适量增加胆碱酯酶抑制剂剂量,直到安全剂量范围内肌无力症状改善满意为止;如不能获得满意疗效时考虑甲基强的松龙冲击;部分患者还可考虑同时应用血浆交换或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冲击。如为胆碱能危象,应尽快减少或者停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一般5-7天后再次使用,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并可酌情使用阿托品。

经以上药物治疗后仍有肌无力危象或胆碱能危象,动脉血气分析血氧饱和度和二氧化碳分压无明显改善的患者,应积极行人工辅助呼吸,包括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正压呼吸。近年来,肌无力危象或胆碱能危象患者在药物治疗期间,同时应用无创正压呼吸,取得满意疗效,可使部分患者避免气管插管或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后人工辅助呼吸的重症肌无力患者为尽快改善呼吸肌无力可继续使用药物治疗,同时加强护理,定时雾化、拍背、吸痰,防治肺部感染,通过辅助呼吸模式的逐步调整尽早脱离呼吸机。

表4:肌无力危象和胆碱能危象的鉴别诊断

肌无力危象

胆碱能危象

心率

心动过速

心动过缓

肌肉

肌肉无力

肌肉无力和肌束震颤

瞳孔

正常或变大

缩小

皮肤

苍白、可伴发凉

潮红、温暖

腺体分泌

正常

增强

新斯的明试验

肌无力症状改善

肌无力症状加重

(2)特殊人群的重症肌无力患者药物选择

①老年重症肌无力患者:多数伴有胸腺瘤,少数伴有胸腺增生。在药物治疗时应注意患者是否有骨质疏松、糖尿病、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及心动过缓等情况。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加重糖尿病和高血压病情;使用大剂量丙种球蛋白时则可能改变患者血液动力学,影响心脑血液循环、注意防止血栓形成;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致心定过缓或原有的心动过缓加重。

②育龄和妊娠重症肌无力患者:育龄期重症肌无力患者怀孕后对症状有何影响目前尚无明确定论。部分育龄期重症肌无力患者怀孕后症状缓解,也有报道怀孕后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重症肌无力患者怀孕期间仍需继续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糖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等药物,这些药物有可能会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

③婴幼儿重症肌无力患者:中国婴幼儿重症肌无力患者多数是单纯眼肌型,全身型较为少见。约25%的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患儿经过适当治疗后可完全治愈,无需长期服药。单纯眼肌型重症肌无力患儿一般单独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可以控制症状,若疗效不满意时可考虑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因考虑对血象及骨髓的抑制作用,通常不主张使用免疫抑制剂。婴幼儿重症肌无力患者经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时,可考虑行胸腺摘除手术,一般选择手术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

④暂时性新生儿重症肌无力:是由重症肌无力母亲所产新生儿发生的重症肌无力,因母体内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经母婴垂直传播致病,患儿出生后数小时到数天内出现重症肌无力症状,其临床表现和电生理检查与一般重症肌无力相同。疾病具有自限性,病程中须严密监测,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如症状不严重可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必要时可进行血浆交换治疗等。

⑤先天性重症肌无力患者:由非重症肌无力母亲所生孩子患有重症肌无力,较为罕见,约占重症肌无力患者1%,多有家族史,呈常染色体隐性遗传,2岁以前起病,进行性加重。包括家族性婴儿重症肌无力、先天性终板乙酰胆碱脂酶抑制剂缺乏、先天性终板乙酰胆碱受体缺乏和慢通道综合症。处理原则与一般重症肌无力患者相同。

⑥重症肌无力患者合并胸腺瘤或胸腺增生:合并胸腺瘤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应早期行胸腺摘除治疗,合并胸腺增生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应根据临床分型和相关检查判断是否选择胸腺摘除治疗。术前应做好充分的内科治疗准备,要求重症肌无力临床症状相对稳定,以免诱发肌无力危象。维持原有胆碱酯酶抑制剂使用剂量,尽量不用或少用糖皮质激素,以免伤口感染和不易愈合。对于病情较重无法手术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药物且不能减量患者,术前必要时可先作血浆交换或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冲击治疗,以利于病情迅速缓解和改善药物使用情况。

⑦重症肌无力患者合并其他疾病:重症肌无力患者可以合并Graves病、多发性肌炎、多发性硬化、干燥综合症、周期性麻痹、Hashimoto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Guillain-Barré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部分患者还可能累及心肌,表现为心电图异常、心律失常等,因此在积极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同时,还要兼顾可能合并的其他疾病。

⑧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阴性的重症肌无力患者:一般而言,对于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阴性的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特别是抗骨骼肌特异性受体酪氨酸激酶(抗-MuSK)抗体阳性者,胆碱酯酶抑制剂、糖皮质激素、其他免疫抑制剂及胸腺摘除疗效较差,目前尚无特殊治疗方法,血浆交换可短期缓解肌无力症状。

(3)药物治疗中的注意事项

①激素类药物慎用:糖皮质激素和甲状腺素可暂时加重重症肌无力症状,使用时须密切观察,必要时需相应调节胆碱酯酶抑制剂的剂量。

②禁用的抗感染药物包括: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紫霉素、妥布霉素、杆菌肽、多粘菌素、四环素、氨苄青霉素、红霉素等。

③禁用的心血管药物包括:利多卡因、奎尼丁、心得安、心律平、异搏定等。

④禁用的抗癫痫药物包括:苯妥英钠、乙琥胺等。

⑤禁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氯丙嗪、地西泮、氯硝西泮等。

⑥禁用的麻醉药物包括:吗啡、度冷丁等。

⑦其他禁用的药物包括:青霉胺、氯喹等

⑧其他注意事项包括:禁用肥皂水灌肠;注意休息、保暖;避免劳累、受凉、感冒、情绪波动等情况。

3出院病人病情评估:

重症肌无力患者出院时可参照重症肌无力临床绝对评分标准(见表1)对各个单项肌无力程度加以评估,并依照公式计算相对评分,相对评分=(治疗前记录评分-治疗后记录评分)/治疗前记录评分×%,作为疗效分级判定标准,其中≥95%为痊愈,80-95%为基本痊愈,50-80%为显效,25-50%为好转,≤25%为无效。

五、预后

眼肌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中10-20%可以自愈,20-30%始终局限于眼外肌,而在其余的50-70%中,绝大多数(85%)可能在起病3年内逐渐累及延髓和肢体肌肉,发展成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三分之二的患者在发病1年内疾病严重程度达到高峰,20%的患者在发病1年内出现重症肌无力危象。肌无力症状和体征在某些条件下会有所加重,如上呼吸道感染、甲状腺疾病、怀孕、体温升高、精神创伤和使用影响神经肌肉接头的药物等。

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一般经历三个阶段:活跃期特征性的表现为肌无力症状交替的复发和缓解过程,持续约7年左右;非活跃期肌无力症状少有波动,持续约10年左右;终末期肌无力症状对药物治疗不再敏感,并伴有肌肉的萎缩。

在广泛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之前,重症肌无力的死亡率高达30%,随着机械通气、重症监护技术以及免疫治疗的发展,目前死亡率已降至5%以下。









































拉萨治疗白癜风医院
浙江白癜风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fdhhc.com/jbcs/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