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慢病补助篇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主要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人员,患有以下31种疾病的(见表1),经过检诊认定合格后,可享受门诊补助待遇。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参加检诊认定:每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安排具体检诊时间,医院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病种Ⅰ类)的参保人员进行检诊认定。初检符合标准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计算机系统比对以往就医信息进行抽查复检。统一时间,到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的检诊情况。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备通知参加复检,复检不合格或不参加复检者,不能享受病种补助资格。参检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及住院病志等相关材料(医院病案室印章)。
(二)查询检诊结果:参检患者于次年1月1日之后在大连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