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编成于春秋时代,据说是由儒家创始人孔子编定,本只称《诗》,后被儒家奉为经典之一,故称《诗经》。是中国韵文的源头,是中国诗史的起点,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诗经》共分风(篇),雅(篇),颂(40篇),三大部分。它们都得名于音乐。“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雅”是正的意思,分为大雅小雅。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颂”是用于宗庙祭祀的乐歌。《诗经》对中国两千年来的文学史发展有深广的影响,而且是很珍贵的古代史料。
《诗经》以四言为主,兼有杂言。在结构上多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加强抒情效果。每一章只变换几个字,却能收到回旋跌宕的艺术效果。在语言上多采用双声叠韵、叠字连绵词来状物、拟声、穷貌。“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此外,《诗经》在押韵上有的句句押韵,有的隔句押韵,有的一韵到底,有的中途转韵,现代诗歌的用韵规律在《诗经》中几乎都已经具备了。
原文麟之趾⑴,振振公子⑵,于嗟麟兮⑶。
麟之定⑷,振振公姓⑸,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⑹,于嗟麟兮![1]
注释⑴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
⑵振振(zhēn真):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
⑶于(xū虚):通吁,叹词。 于嗟:叹美声。
⑷定:通“顁”。额。
⑸公姓: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孙为公姓。或曰公姓犹言公子,变文以协韵。
⑹公族:与公姓义同。
译文麟的脚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哟麟呵!
麟的额头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哟麟呵!
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哟麟呵![1]
赏析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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