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麟麒麟,古人认为是仁兽。宋人严粲《诗缉》说:“有足者宜踶(dì。特计切,踢也),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诗集传》:“麟之足不践生草,不履生(活)虫。”趾足。振振仁厚貌。公子公之子。于嗟叹美之辞。
[章旨]
由赞美麒麟的脚起兴,赞美公之子的仁厚。下二章换“公子”为“公姓”和“公族”。
[注]
定额。《广韵》丁定切。公姓即“公孙”,公的孙子。《诗集传》:“姓之为言生也。”是说子之所生。
[注]
公族诸侯的同族。毛传:“公族,公同祖也。”
[译]
麒麟的角(不触人),振振(仁厚的)公族(不伤人)。啊,麒麟(一样仁厚的公族)啊!
[提示]
这首诗以仁兽麒麟起兴,赞美公子、公孙、公族都有仁厚之心。《诗集传》说:“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这样说,“公”指的就是周文王。没有肯定的证据,但我们也提不出推翻它的证据。
《诗序》认为《麟之趾》排在“周南”最后一篇,是跟首篇《关雎》相呼应的(“《麟之趾》,《关雎》之应也”)。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孙亦仁厚。《诗集传》也说:“序以为《关雎》之应,得之。”
后人以“麟趾”比喻子孙的众多和贤能。南朝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族茂麟趾,宗固磐石。”
古人认为《周南》十一篇的安排是有一定道理的。如《诗集传》就说:“篇首五诗皆言后妃之德。《关雎》举其全体而言也,《葛覃》《卷耳》言其志行之在己,《樛木》《螽斯》美其德惠之及人,皆指其一事而言也。其词虽主于后妃,然其实则皆所以著明文王身修家齐之效也。至于《桃夭》《兔罝》《芣苢》,则家齐而国治之效。《汉广》《汝坟》,而以南国之诗附焉,而见天下已有可平之渐(迹象)矣。若《麟之趾》,则又王者之瑞,……故复以是终焉。”这种说法不一定对,录之仅供参考。
[叶音]
角古岳切,叶卢谷反。
[普通话]
嗟jiē兮xī角jiǎo族zú
张仁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