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
麟之趾,振振公子,
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
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
于嗟麟兮。
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振振(zhēn真):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于(xū虚):通吁,叹词。于嗟:叹美声。定:通颠,额。公姓: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孙为公姓。或曰公姓犹言公子,变文以协韵。公族:与公姓义同。赞讽之辩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毛诗《序》:“《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郑《笺》:“《关雎》之时以麟为应,后世虽衰,犹存《关雎》之化者,君之宗族犹尚振振然。有似麟应之时,无以过也。”闻一多:“知纳征木用鹿为赞,而《二南》复为《房中乐》,其诗多与婚姻有关,则《麟之趾》篇之麟,或系纳征所用。”姚际恒:“趾、定、角,由下而及上;子、姓、族,由近而及远。此则诗之章法也。”高亨:“这首诗很像是孔子的《获麟歌》。诗三章,其首句描写麒麟,次句描写贵族,末句慨叹不幸的麟麟。意在以贵族打死麒麟比喻统治者迫害贤人(包括孔子自己)。”程俊英:“这是一首阿谀统治者子孙繁盛多贤的诗。”人赋而神甲骨文、金文中都没有麒麟二字,《诗经》中只有麒宇。《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也只有一个麟字,先秦古籍中第一次谈到麒麟的是《孟子·公孙丑上》,但它只说了一句“麒麟之于走兽”,并未肯定它是神兽。比《孟子》晚一些的《礼记·礼运篇》,才开始宣扬麒麟是“灵物”,云:“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后来,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剐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把麒麟的出现与君主的仁政联系起来。这个时期,人们把麒麟看作是不经常出现的灵物,但仍未把它极端神化。但更晚一些,麒麟就被高度神化了。东汉时的《说文》说:“麒麟,仁兽也。鹿牛尾,一角。”晋人郭璞在注《尔雅》时把它说成是“一角兽”。南北朝时的张揖更把麒麟分出一雌一雄,云:“雄日麒,雌曰麟。其状糜身牛尾狼蹄,一角。”慧琳的《众经音义》引陆巩《诗疏》,则说得更完备,认为麒麟“瑞兽也。主者至仁则出见。臂身,音君,牛尾,马足,团蹄黄色。一角,端有肉,不伤物也,其音中钟吕,行步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折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井,不里罗网。”这样,麒麟就同龙、凤一样,被人为地创造出来,成了一个根本莫须有的神兽。——《诗·周南·麟之趾》新解鲍昌《诗经之美》下期栏目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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